学院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


发布时间: 2005-04-13   文章作者:    审核: 建伟    浏览次数: 2028
  3月9日,纪委书记李卫国同志到教育分院布置纪检工作,在征求了分院对学院纪检、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后,对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: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、中纪委五次全会和中央颁布的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精神,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,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,开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、坚持理想信念教育,使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,树立正确的权力观,做到为民、务实、清廉。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,与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同部署、同检查、同考核、同落实。三是要大力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全面推行阳光收费、阳光招生。要对干部人事纪律、定员编制纪律、财务工作纪律、物资工作纪律、招生就业纪律和招投标程序性规定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切实维护学院和教职工的利益,树立教育良好形象,保证学院教学管理和各项活动的健康发展。